要申請注冊一家企業最先就是說要了解自身符不符合規定,那今日財務會計365網編給你簡潔明了詳細介紹下什么人是不可以公司注冊的。有關公司公司股東(投資者)或在公司就職的工作人員應留意的事宜。 一、公務員不可從業或是參加營利性主題活動,是不能在公司或是是別的營利性機構中有擔任職位。 二、國家公務員辭掉公職人員或是離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國家公務員在辭職的三年內或者別的國家公務員在辭職的2年內不是獲得與原工作中業務流程立即有關的公司或是是別的營利性機構開展就職,都是不可從業與原工作中業務流程有立即有關的營利性的主題活動。 三、審判長、檢查官不可從業營利性的生產經營。 四、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要求嚴禁從業盈利性主題活動的人,不可變成公司投資者。 五、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是不可出任其法人代表,公司登記行政機關都是未予審批備案的: (一)無民事行為或限定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已經被執行酷刑或已經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三)已經被公安部門或國防安全行政機關追捕的; (四)因犯有貪污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毀壞社會主義社會市場經濟體制紀律罪,被判處刑罰其實行滿期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別的罪,被判處刑罰其實行滿期未逾三年的;或是是因違法犯罪被被判剝奪政治權利且其實行滿期未逾五年的; (五)出任因經營不佳破產重整的公司的法人代表或是執行董事、主管且并對該公司的倒閉承擔本人義務的,其自該公司破產重整完成生效日未逾三年的; (六)出任因違反規定被吊銷執照的公司的法人代表,并對其該公司違紀行為承擔本人義務的,從自該公司被吊銷執照生效日未逾三年的; (七)本人所負負債數額且期滿沒有償還的; (八)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辦公廳要求不可出任法人代表的別的情況的。 六、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是不能出任企業的執行董事、監事會和高級技術人員: (一)無民事行為或是限定民事行為; (二)因受賄、行賄、侵吞資產、侵吞資產或是毀壞社會主義社會市場經濟體制 紀律,被判處刑罰,實行滿期未逾五年,或是是因違法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其實行滿期未逾五年的; (三)出任破產重整的企業、公司的執行董事或是場長、主管,對其該企業或者公司的倒閉承擔本人義務的,從自其該企業、公司破產重整完成生效日未逾三年的; (四)出任因違反規定被吊銷執照、勒令關掉的企業、公司的法人代表并承擔本人義務的,從自其該企業或者公司被吊銷執照生效日未逾三年的; (五)本人所負數額的負債期滿未償還。 實際上絕大多數人全是合乎公司注冊的規定的,國家僅僅限定了有信譽度污漬和有債務及從業公務員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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